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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晚报追踪】“近期能解决红霞街101号居民吃水难题”

发布时间:2023-04-21 16:06:43 来源:新晚报

17日

新晚报记者就道里区红霞街101号


【资料图】

下水主杠断裂、

居民断水已经50余天一事

进行了报道。

18日下午,工程街道办事处城管办答复:办事处主要领导正在研究解决方案,近期就能解决居民吃水难题,该楼旧改也将在今年六七月份统一上报。

相关报道发出后,道里区相关领导非常重视,立即与工程街道办取得联系并要求尽快解决居民吃水难题。区政府相关部门与工程街道办主要领导及社区负责人已到现场商议此事,研究解决吃水难题。

18日15时50分许,工程街道办事处城管办负责人葛科长与记者取得联系表示:“我们近期就能解决红霞街101号居民吃水难题。远期看,我们也将积极做好该小区旧改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将启动该小区申报旧改程序。预计今年六七月份就能按要求统一上报有关部门申请参加旧改。目前居民吃水暂时还需要由社区组织人员送水,也请居民理解。同时也感谢媒体对此事的关注和支持。”

另据市供水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红霞街101号所在小区属于辖区工程街道办事处自行维护范畴,市供水部门并没有接管。商户在单元供水主干线自行安装阀门是不允许的,但是我们并没有执法权。我们也会配合相关单位对此事的后续处理。”

链接:《哈尔滨市城市供水条例》

第二十七条 未经供水单位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占用、移动供水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电力等配套设施;

(二)启闭供水设施阀门;

(三)穿越供水设施敷设工程管线;

(四)改建、改装二次供水设施。

未经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自建供水设施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供水单位同意,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占用、移动供水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电力等配套设施的;

(二)启闭供水设施阀门的;

(三)穿越供水设施敷设工程管线的;

(四)改建、改装二次供水设施的。

哈尔滨日报记者 黄晏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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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梦琦

审核:郭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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